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利用
2026-06-18 13:52:30

摘要:随着城市化速度日益加快,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历史文化遗产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越来越备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邢台市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在通过对古城遗址的保护过程中与周边保护范围有机结合起来,将鹿城岗古城址赋予新的游憩、运动、健身功能,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也创造出具有传统意味的城市公园。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记忆,是历史的见证,是岁月的化石。它承载着一个城市的文化脉络,记录着一个地区的文明。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值得人们保护和传承。正如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的:“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他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
鹿城岗遗址是西周古城遗迹,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西北20公里处的西沙窝村,是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古城遗址破坏严重,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遗址和合理的发掘利用,将该古城遗址规划成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和河北省文物所专家实地考查后认为:“该遗址为古城遗址无疑。城墙内夯层、夯窝十分清晰。城墙已遭破坏,但西、南两面仍高于地面约6米,远看城郭十分清楚,城墙夯土非常纯净。根据城墙规模、城墙基、夯土层、夯窝以及出土陶片、瓦当等判断,此城墙建筑可能早于春秋,很可能是在西周。
早在1990年,考古工作者曾在鹿城岗南侧发现、发掘出“南小汪西周邢国遗址”,当时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青铜、玉器以及河北省第一片西周甲骨文;1993年在鹿城岗北面轮胎厂附近发掘出“邢侯墓地”。一系列的记载和考古发现预示着鹿城岗遗址与邢国的都城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发现不仅对邢台历史、对河北省乃至全国的历史研究都有重要意义和重大价值。
据2006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调查,城址平面略呈不规则形,南垣约805m;西垣约617m;北垣约591m;东垣约850m。其中南垣、北垣基本呈平直的东西走向,东垣大致呈东南——西北走向,西垣较曲折,约呈东南——西北走向,现存西城垣中部偏西有一豁口。西城垣南段外侧取土剥落的立面可见清晰的夯层,厚约7-8cm,最厚的达10-12cm,城墙系夯筑而成夯面为圆夯,局部取土坑穴暴露有夯窝,夯窝较密,直径约6-8cm。城墙基宽20m左右,地面城垣墙体完整处高达6m。
城址内出土遗物主要出于城垣坍塌堆积中,有陶器、铜器和石器三类。陶器有板瓦、筒瓦,铜器为小件青铜器,石器为斧。鹿城岗古城址西南部有一自然岗阜(俗称鹿城岗)地势最高,遍布爆破取土坑,裸露基岩。北部及东部地势低洼且较平坦,多为农耕地,广植枣树、小麦、棉花等作物。数条田间道路南北向穿城址而过,城址内遍布爆破取土坑,裸露基岩。
文物最宝贵的特性就是其原生性,文物保护就是要尽可能保护文物从诞生起的整个存在过程直到采取保护措施为止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即它的历史的、文化的、科学的、情感的等等多方面的价值,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还要保护文物周围必要的空间环境。
需强调整体保护大于个体保护,不但要保护文物的个体,而且要保护文物的环境、历史地段。
将鹿城岗古城址赋予新的游憩、运动、健身功能,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也创造出具有传统意味的城市公园。
为了整体地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的形态及文化内涵,根据古城遗址的现状及发展,确立了“核心保护区、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总体保护框架。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以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核心区。核心区范围线m为古城墙保护范围。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向外0-200m范围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保护区,占地规模67.10hm2。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向外200m-500m范围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建设控制地带,实际规划中结合城市路网进行了局部调整,占地约133.72hm2。
(1)在已经发掘解剖的地段采用不锈钢、有机玻璃等现代材料固定已经解剖的剖面,展示古城墙的原始风貌。
(2)核心区内部保存现状地形地貌,充分利用现状小路完善核心区内部的游览路线,种植小乔木,增加古城址的绿化率,在不影响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增设管理用房、售货亭和公厕,改造利用现状采石坑,创造优美宜人的景观。
(3)保护区内部,在不影响文物保护的前提下,0-100m范围内规划绿地、休闲广场、运动场地、水上乐园、建设步道、停车场等;100-200m范围内规划民俗风情园,展示邢台地方的风俗民情。
(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4)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5)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以“走近文化绿园,感念古城遗韵”为公园设计理念,在加强公园历史文化的厚重感与沧桑感的同时,注重园林绿化景观的亲和性,既是“遗址的”又是“公园的”,即利用古城遗址这一珍贵历史文物资源而规划设计,将遗址保护与景观设计相结合,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历史的人文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再生、即充分挖掘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城市文脉的延续性,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体现新时代的景观设计思路。
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规划在保护范围内以古城址保护为主,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现状地形地貌、现状道路等条件满足功能要求,协调保护范围内不同用地的关系,结合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优化整体环境,将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规划为集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与休闲、运动、健身、娱乐功能相结合的综合性公园。
根据文物保护要求,按照功能分为古城遗址核心区、休闲健身区、体育运动区、水上娱乐区及停车场五个功能区。
古城遗址核心区内部根据现状的道路及规划道路确定四个出入口,各设一个出入口广场遗址公园保护区内主要是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对古城墙遗存加以保护,对现有的采石坑及道路加以修复整理。在不破坏历史遗存的同时合理安排服务用房、园林管理用房及公厕。
在利用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梳理、填补,以丰富景观植物的种类。在植物配置时以保护文物和生态造景为原则,以营造多种形态各异,色彩丰富的小森林、树丛、疏林灌草丛、林荫带等植物景观。从而获得稳定、多样的植物群落景观。选植乡土树种,常绿树和落叶树相结合,与灌木、地被、水生植物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分隔竖向空间,创造植物群落的整体美。
在休闲健身区相对平缓林荫地带配置生态健身设施,有棋盘广场、太极广场、街舞广场、演艺台、健身步道、儿童娱乐等配套设施,结合道路、休闲场地及遗址公园出入口设置小型停车场。做到节约环境资源,体育休闲美化的有机结合,将审美与实用、观赏与休闲、运动与娱乐进行融合,为市民提供体育休闲场地的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一处空气新鲜的天然氧吧。
乔灌草合理配植绿地的生态绿量远大于大草坪的绿量,规划中极少采用草坪,尽可能利用品种较多的植物进行植物配景。大乔木的种植也能产生很好的绿廊效果。列植银杏、杨树,夏天可以遮荫,冬天落叶可以使人们充分享受阳光。点植合欢、馒头柳等,以丰富植物景观。灌木树种考虑到植物的季相变化所产生的不同景观效果。上层乔木以落叶树种为主,形成上层界面空间,以保证夏季的浓荫和冬季的充足阳光。中层灌木以常绿树种为主,结合配置观花、观叶、观果及芳香树种。下层采用耐荫的低矮花灌木、地被及缀花草地。
该区域重点提出运动、健康的主题,主要由网球场地、门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篮球场地及足球场地组成。
设置在水上娱乐区与体育运动区之间,设有小型车和大型车辆的停车位。在休闲健身区还设有多处小型停车场。
停车场采用嵌草砖等透水性材料铺装,绿化以落叶乔木为主,并做到乔、灌、草相结合。为合理利用空间,停车场所种植树木选择规格大、分枝点高、成荫快的国槐、白蜡等树种。
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通过对遗址的保护及遗址公园的建设,既保护了历史文化的遗存也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更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
遗址的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也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 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的建设不仅弘扬了古文明,也对民众展示了历史文化脉络。
2、李海燕,权东计国内外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综述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2007(09)
3、梁志刚 遗址保护与遗址公园规划设计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0
4、丛安琪 古城墙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研究—以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古城墙遗址公园设计为例 中外建筑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