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债难赖日本当无条件归还中国文物
2026-01-12 12:37:20

一对清代王府石狮子的归乡之路,成为跨越国界的文化佳话。韩国收藏家守护近百年、最终借外交契机归还中国的善举,既彰显了对历史正义的敬畏,也反衬出某邻国的顽固与自私——这个邻国正是日本。从甲午战争到抗战胜利,日本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中,不仅造成数千万同胞伤亡,更上演了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文物与财富掠夺。战败至今,日本既未履行战争赔偿义务,更对掠夺的海量中国文物避而不谈。当文物返还成为国际共识,当韩国用实际行动诠释文明担当,日本欠中国的这笔历史债,再也无法回避。无条件归还所有掠夺文物与财产,既是对历史的交代,也是对人类文明的敬畏,更是日本重建国际信任的唯一选择。
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文物与财富掠夺,并非零散的趁火打劫,而是一场持续半个多世纪、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浩劫。从甲午战争时期草拟《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到二战期间推行“金百合”计划,日本的掠夺始终伴随着军事侵略的脚步,其规模之巨、手段之狠、范围之广,堪称世界近代史上的黑暗一页。
文物掠夺方面,日军的贪婪与残暴暴露无遗。早在20世纪初,大谷光瑞领导的探险队就三次非法潜入中国西北,盗掘库木吐喇石窟、克孜尔石窟等遗址,掠走敦煌遗书500余卷、吐鲁番文书7000余卷,以及大量木简、壁画和雕像。九一八事变后,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日本东亚考古学会等带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对中国地下文物展开有组织盗掘,京都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仅从南北响堂山、龙门石窟就窃取资料5600多件、石刻8000多件。抗战全面爆发后,这种掠夺更是变本加厉,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组建“特别行动队”,有计划地洗劫公私文化机构,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珍藏的《艺风堂》碑帖被损毁,岳麓书院御书楼等古建筑在轰炸中化为焦土。
据战后调查统计,仅1931年至1945年,中国被日本掠夺的公私文物就达3607074件又1807箱,被破坏的古迹达741处。而甲午战争至抗战胜利前夕,流入日本的中国文物更是多达15245件,这还只是有案可查的部分。如今,东京国立博物馆的东洋馆堪称“中国文物陈列馆”,1万余件中国藏品中,11件被列为“日本国宝”,147件被定为重要文化财产,南宋李生《潇湘卧游图卷》、商代“猛虎食人卣”等顶级文物,均是当年掠夺的铁证。这些文物大多未标注真实来源,仿佛在刻意掩盖那段不光彩的历史。
财富掠夺同样触目惊心。日本推行的“金百合”计划,以天皇名义系统性搜刮中国财富,仅南京一地就掠夺黄金6000吨,加上从东南亚各国掠走的1万吨黄金,成为日本战后复兴的重要资本。日军的掠夺手段卑劣到极致,炸开银行库房、抢劫富豪家产、盗掘古墓,甚至敲下尸体上的金牙。为逼迫民众交出财物,日军动辄枪杀、绑架,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据估算,日本在华掠夺的矿产、粮食、工业设备等物资,按当时价值计算,总额超过数千亿美元,直接导致中国经济濒临崩溃。
更令人愤慨的是,日本的掠夺始终伴随着对文化的破坏。战争期间,中国博物馆数量从战前的37家锐减至18家,大量馆藏文物消失殆尽;无数珍贵古籍被焚毁或盗运出境,仅美国占领当局战后调查就确认,日本存有300万册从中国掳掠的珍贵图书和手稿,而中国最终仅讨回不足6%。这种“毁灭+掠夺”的双重暴行,不仅是对中国财富的侵占,更是对中华文明的蓄意践踏。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按照国际法准则和人类正义,日本理应向受害国承担战争赔偿责任,返还所有掠夺的文物与财产。然而七十余年来,日本却通过一系列手段,系统性逃避这一义务,其虚伪与顽固,在国际社会留下了不光彩的记录。
中国政府当年放弃对日国家间战争赔偿,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20世纪70年代,为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缓和地区局势,中国出于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但这一善意之举有着明确的边界:放弃的是国家层面的军费与经济赔偿,而非民间受害者的索赔权,更不包括被掠夺文物与财产的返还权。事实上,当年的联合声明中,日本明确承认“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一表述本身就为文物返还奠定了政治基础。
然而日本却将中国的善意视为可钻的空子,长期混淆“战争赔偿”与“文物返还”的概念,拒绝履行返还义务。战后初期,美国为扶持日本对抗共产主义,单方面停止了日本工业设备拆迁赔偿计划,原本应分配给中国的赔偿物资仅落实了极小部分,总额约2200万美元,与中国所受损失相比杯水车薪。而对于掠夺的文物,日本更是百般抵赖,盟军总部曾发现日本皇宫、东京科学博物馆等17处存放着从中国劫掠的书籍,但在日本的阻挠下,大部分文物未能返还。
日本逃避义务的另一伎俩,是歪曲历史、淡化掠夺事实。长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略历史,将有组织的文物掠夺美化为“学术搜集”,将财富搜刮说成“战时物资征集”。东京国立博物馆等机构展出的中国文物,大多刻意隐瞒来源,对掠夺历史避而不谈,甚至将部分赃物列为“日本国宝”,堂而皇之地向世界炫耀。这种对历史的漠视,不仅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更违背了基本的国际道义。
与其他二战受害国的遭遇相比,中国的文物返还之路尤为艰难。德国战后对犹太民族被盗文物的返还工作持续至今,埃及通过不懈努力追回3万多件流失文物,就连韩国也通过民间捐赠与外交协商,向中国归还了被日军掠夺的石狮子。而日本却始终对中国的文物追索要求采取消极态度,仅在极少数情况下,迫于国际压力或证据确凿才返还部分文物。2019年,中国成功追索回流失日本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虽是一次胜利,但这只是日本掠夺文物中的沧海一粟,更多国宝仍被日本非法占有。
值得警惕的是,日本还通过法律手段为文物返还设置障碍。其国内相关法律对战争掠夺文物的界定模糊,缺乏明确的返还程序,使得许多被盗文物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同时,日本还利用国际舆论,将文物返还问题炒作成“文化交流争议”,试图混淆视听,拖延时间。这种种伎俩,本质上是对历史正义的亵渎,是对受害国人民感情的再次伤害。
历史的镜子,总能照出不同国家的文明底色。当韩国收藏家以毕生之力守护中国石狮子、最终促成其归乡,当中埃等国通过不懈努力追回流失文物,日本的顽固不化更显刺眼。不同国家对待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不仅决定着自身的国际形象,更影响着地区和平与文明传承。
韩国归还石狮子的举动,为国际社会树立了典范。1933年,j9跨境创业韩国收藏家在日本拍卖会上买下被日军掠夺的中国清代石狮子,此后近百年间,守护这对文物、盼其回归故土成为家族夙愿。2026年,借着外交契机,韩国国立博物馆正式将石狮子捐赠给中国,这一跨越世纪的善举,不仅践行了对历史正义的承诺,更推动了中韩两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随后15项中韩合作清单的落地,充分证明尊重历史、传递善意能带来互利共赢的局面。这种“以文物为桥、以历史为鉴”的文明担当,与日本的逃避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
埃及等国追回文物的实践,彰显了文物返还的国际共识。近年来,埃及通过外交协商、法律诉讼、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从美国、荷兰等国追回大量被盗文物,仅2025年就从美国追回25件具有重要价值的古埃及文物,包括石棺、丧葬面具、稀有金币等。这些成功案例表明,文物返还不是单纯的国家间争议,而是关乎文明传承、历史正义的国际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国负有促进流失文物回归原属国的义务,这一公约已被包括日本在内的多数国家签署,日本的拒不归还,显然违背了自己的国际承诺。
反观日本,其对待掠夺文物的态度,不仅与国际潮流相悖,更与其追求的“文明国家”形象格格不入。作为经济发达的国家,日本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常以“文明守护者”自居,却长期非法占有他国文物,这种双重标准令人不齿。东京国立博物馆中,来自中国的1万余件文物中,不乏战国青铜鼎、南宋官窑琮形瓶等顶级国宝,这些文物本应在中国的博物馆中向世人展示中华文明的辉煌,却沦为日本的“馆藏珍品”,这本身就是对文明的扭曲。
更值得深思的是,尊重历史、返还文物能为国家带来积极的国际影响。德国通过正视二战历史、积极返还被盗文物,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谅解与尊重;韩国通过归还中国石狮子,进一步深化了中韩友好关系,为双边合作注入了情感动力。而日本的顽固态度,不仅加剧了与中国等受害国的历史隔阂,也损害了其自身的国际信誉。近年来,日本在国际文化领域的影响力不断受到质疑,其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逃避是重要原因之一。
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任何试图掩盖侵略历史、逃避国际义务的行为,都终将被时代唾弃。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是历史的见证,非法占有他国掠夺文物,本质上是对文明的侵犯、对历史的背叛。日本若想真正融入国际社会,赢得邻国的信任,就必须摒弃逃避心理,正视历史责任,无条件归还所有掠夺的中国文物与财产。
随着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日益提升,文物返还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日本无条件归还掠夺的中国文物与财产,不仅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支撑,更有着现实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这既是对历史正义的伸张,也是对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推动,更是对人类文明传承的负责。
文物返还的法理依据清晰而充分。首先,国际公约为返还提供了法律支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措施,收回并归还非法进出口的文化财产。日本作为该公约缔约国,有义务遵守公约规定,返还战争期间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其次,国际法基本原则赋予中国追索权。战争法明确禁止掠夺敌国文化财产,《海牙公约》更是规定,应保护历史文物免受破坏和掠夺,日本的掠夺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战后返还这些文物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此外,中国国内法也为追索提供了坚实保障,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对被盗、非法出境的文物保留收回权利。
从现实层面看,文物返还对中日两国均具有积极意义。对中国而言,流失文物的回归,是对无数战争受害者的告慰,是中华文明传承的重要支撑。每一件文物都承载着民族的记忆,返还这些文物,有助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对日本而言,主动归还文物是改善国际形象、重建邻国信任的重要契机。长期以来,历史问题是中日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而文物返还正是日本展现历史诚意的具体行动,能够有效缓解历史隔阂,为双边关系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同时,这也符合日本自身的文化利益,尊重他国文化遗产,才能赢得他国对本国文化的尊重,推动国际文化交流的良性发展。
推动日本无条件归还文物,需要多维度、多层次的路径探索。其一,加强外交协商与施压。中国政府应继续通过双边外交渠道,明确向日本提出文物返还的要求,将文物返还问题纳入中日双边谈判议程,利用国际场合揭露日本的非法占有行为,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其二,强化法律追索力度。充分利用中日两国国内法和相关国际法律机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索重要流失文物。借鉴曾伯克父青铜组器追索的成功经验,发挥文物部门、公安机关、驻外使馆的协同作用,形成追索合力。其三,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民间团体可以通过学术研究、舆论宣传、国际交流等方式,搜集日本掠夺文物的证据,揭露其非法占有行为,形成强大的民间舆论压力。同时,鼓励中日民间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人民对文物返还问题的共识。其四,推动国际社会协同行动。呼吁联合国相关机构、国际文化组织关注日本掠夺文物问题,推动形成国际共识,对日本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返还义务。
需要明确的是,文物返还不是“文化复仇”,而是对历史正义的伸张;不是对中日关系的破坏,而是对双边关系健康发展的促进。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中日友好,但友好不能以牺牲历史正义为代价,不能忽视民族的伤痛记忆。日本应认识到,文物返还不是可协商的“筹码”,而是必须履行的历史责任和法律义务;不是“恩赐”,而是“纠错”。任何拖延、逃避、抵赖的行为,都将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都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从甲午战争到抗战胜利,从文物被掠夺到持续追索,中国人民对历史正义的追求从未停止。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强,流失文物回归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历史正义的感召下,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在中日两国正义力量的推动下,日本终将正视历史责任,无条件归还所有掠夺的中国文物与财产。
那些漂泊异乡的国宝,是中华文明的瑰宝,j9跨境创业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正义的呼唤者。它们理应回到祖国的怀抱,向世人诉说那段沉重的历史,警示后人珍惜和平、反对侵略。日本若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历史责任,必将为中日关系的改善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积极贡献;若继续顽固不化、逃避责任,必将被历史和国际社会所抛弃。历史的选择,就在日本的一念之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