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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两会⑧丨“检察蓝”守护六千年文明根脉

2026-02-22 16:33:17

  

聚焦省两会⑧丨“检察蓝”守护六千年文明根脉(图1)

  江汉平原,是中华文明和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石家河遗址在此静静矗立了六千载。它是长江中游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史前聚落遗址群,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玉凤被誉为“中华第一凤”,这里承载着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密码,是长江文化的璀璨名片。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继续加强考古研究,提高文物保护水平,让中华文明瑰宝永续留存、泽惠后人,激励人们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实做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法治思维和创新举措守护文明根脉,让千年遗址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江汉平原历史人文底蕴深厚,文物和文化遗产丰富,天门石家河遗址是其中一颗耀眼的明珠,2025年作为湖北唯一入选遗址被列入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

  中华文明绵延传承,从中能看到历史的深厚积淀。如何发挥检察之力,让这“精神命脉”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更丰厚的滋养?

  一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积极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5年初,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助力大遗址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石家河遗址被列为重点保护对象。

  2025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石家河遗址中獾嘴子遗址、罐山遗址及博物馆等紧邻河流、地势较低的区域可能存在洪水灾害风险。该院运用“检校共建”机制,吸纳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省级水利专家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现场勘察和论证,出具专业意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水利部门开展河道清淤与整治,消除洪涝灾害风险。

  从遗址核心区到周边村落,从考古工地到博物馆建设现场,检察干警与文物保护工作者并肩作战,将“保护、监督、治理”的要求贯穿始终,破解了建筑风化、保护区积水等一批长期困扰遗址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

  2025年5月16日,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查看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方案。

  “保护石家河遗址,是检察机关服务文化强国建设的政治责任,要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带队深入石家河遗址,聚焦遗址管护不当、安全隐患、周边环境乱象进行调研,为三级联动明思路、把方向、提要求。

  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汉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针对石家河遗址土地被非法占用、石家河遗址博物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遗址核心保护区内未经批准违规动土等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汉江检察机关还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制汉江辖区“文物保有清单”,将辖区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并开展实地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传数据库中“拟办清单”。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守护它们,是检察不变的初心和坚守。

  “拖了这么久的违建,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终于解决了!”2025年夏,石家河遗址中印信台遗址核心保护区内,最后一处违建板房被拆除,困扰遗址保护的“顽疾”彻底根治。

  2025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问题线索后,通过查阅文史资料与地方志文献、咨询专家、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石家河镇村民谭某在石家河遗址核心保护区印信台遗址处违法建设砖木房、板房、硬化土地,因涉及村民诉求与遗址保护的矛盾,长期难以推进,违法行为从2010年持续至今。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了合理的整治方案,多方联合行动,促使当事人自行全部拆除违法建筑,恢复硬化场地。

  办案不止于就案办案。检察机关从个案中提炼共性问题,创新构建“常态化巡查—精准化监督—协同化修复”全链条机制,推动一个个难题有效解决:在石家河遗址考古工作站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观测点,打通与文物部门、属地政府的信息共享通道,让遗址保护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针对石家河遗址中邓家湾遗址违规动土、谭家岭遗址考古平台倒塌等问题,立即启动磋商程序,督促镇政府一周内开展修缮;针对正在兴建的石家河博物馆建设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程序推动合规整改。截至目前,通过类案治理推动解决遗址保护共性问题6项,整改完成率100%。

  石家河遗址保护是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缩影。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广相关经验做法,持续推动荆楚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潜江市检察院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号湖”明墓石人石像遭受自然侵害、地下文物墓室发生水患、周边出现村民放养牲畜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保护标志。该院还与属地政府协调做好当地居民搬迁工作,对墓葬本体进行保护清理,推动搁置5年的修缮项目得以再次启动。

  仙桃市检察院编制辖区“文物保有清单”时发现,一起盗窃文物案办结后涉案文物仍存放在公安机关,存在灭失、损毁风险。该院通过与相关行政单位开展磋商,推动284件从清代到民国时期的涉案珍贵文物,移交至仙桃市博物馆收藏。

  数据显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对石家河遗址保护等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立案270件,发出检察建议147件,提起诉讼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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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个案子能解决“点”上的问题,如何从个案监督迈向制度护航,推动文物系统性保护?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主动延伸办案职能,上下联动,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机制条款写入法规,2025年11月27日,湖北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造成石家河遗址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在湖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看来,这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结下的硕果,标志着石家河遗址保护从个案监督迈向制度护航的新阶段,让遗址保护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足《条例》,如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检察机关主动征求湖北省人大代表意见。

  “建议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建立文化遗产信息和文物违法线索共享的互动机制,实现文物保护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高度配合,高效处置违法案件。”省人大代表、天门市石家河遗址管理处主任、天门市博物馆党支部书记、馆长邓千武提出专业意见。

  省人大代表、潜江市竹根滩镇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王丹希望检察机关丰富载体形式,更好地讲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故事。

  省人大代表、仙桃市融媒体采编中心广播平台副主任张萍表示愿意和检察机关携手共同守护宝贵的文化遗产,让文明遗产活起来。

  代表有建言,检察有行动。检察机关联合博物馆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介活动,让珍贵文物背后的保护故事走进公众视野,目前已经成为天门市检察院传承法治文化的重要品牌;推动数字检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在保护中应用;联动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实现遗址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古老文明与时代互动中获得持久生命力,彰显荆楚文化魅力,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从三级联动的专项攻坚到个案办理的精细打磨,从观测点的前沿预警到立法层面的制度构建,湖北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守护着石家河遗址的每一寸土地。这抹检察蓝,既是六千年文明的守护者,更是文化传承的推动者。

  2025年11月14日,14名全国、省级人大代表齐聚天门,实地调研石家河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文物保护效能,守住的不仅是历史的物证,更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与魂。”全国人大代表、宜昌金宝乐器制造有限公司高级整音技师雷春华来到石家河遗址调研时深有感触。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

  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我们将聚焦荆楚大地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长江文化保护传承的征程上,持续高质效履职,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根基,让文明根脉代代相传,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法治阳光下绽放更耀眼的光彩。”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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